为了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,根据《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》(赣旅商院发〔2022〕11号)相关要求,第六章退学第二十条的规定,经核查,以下2名学生符合退学条件,拟作退学处理:
胡家豪(2022级旅游管理5班):2025年3月休学一年,2026年3月休学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学或延期休学,符合《学籍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第(三)项之规定,应办理退学手续。
张涵,2025级电子商务(中高职对接)4班:2025—2026学年第一学期5门课程不及格且未参加补考;自2026年4月20日起未经请假私自离校至今,连续缺席教学活动。辅导员多次联系未果。其行为同时违反《学籍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第(二)项(补考后累计五门以上不合格)及第(五)项(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),应办理退学手续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,联系电话:0791-83771932,联系人:蔡老师,逾期未提出异议的,视为无异议,学校将按相关规定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。
特此公示。
附件: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拟退学学生名单
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务处
2026年7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