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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2名学生拟退学处理的公示

为了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,根据《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》(赣旅商院发〔2022〕11号)相关要求,第六章退学第二十条的规定,经核查,以下2名学生符合退学条件,拟作退学处理:

胡家豪(2022级旅游管理5班):2025年3月休学一年,2026年3月休学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学或延期休学,符合《学籍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第(三)项之规定,应办理退学手续。

周德康(2022级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1班):2022年11月意外受伤,先后两次休学至2025年9月仍无法返校学习,符合《学籍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第(四)项之规定,应办理退学手续。
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自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5日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,联系电话:0791-83771932,联系人:蔡老师,逾期未提出异议的,视为无异议,学校将按相关规定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。

特此公示。

附件: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拟退学学生名单


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务处

2026年6月18日